各党总支:
按照省纪委和省教育纪工委的要求,现将省纪委办公厅《关于开展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“党员随身微教育”活动的通知》(粤纪办函〔2016〕463号)转发给各党总支,请各党总支按要求认真组织党员(含学生党员)参加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“党员随身微教育”活动,关注公众号的情况请于2016年6月6日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学校纪检监察处,2016年9月10日前将省纪委文件附件中《开展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“党员随身微教育”活动情况反馈表》报纪检监察处。联系人:吴丹凤,联系电话:020-61230812,邮箱:2006104059@gditc.edu.cn。
附件:关于开展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“党员随身微教育”活动的通知
中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6年5月24日